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请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8年市直律师初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
申报评审条件:1、市直各律师事务所中具有正式律师资格,从事律师工作,符合评审初级律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完成规定的各年度继续教育最低学分的人员。2、政治素质。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工作。3、学历条件,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高等院校法律本科毕业且见习一年期满,或法律专科毕业并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4、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律师业务理论,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5、业务能力。已取得正式律师资格,能独立承办普通律师业务,会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询问、撰写整理文书案卷等,年度工作考核合格。
要求:1、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职称申报工作,做到申报材料真实、正规、有序。2、申报的材料完备、内容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