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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泰安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获民众点赞
  • 发布时间: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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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发,由一纸承诺书代替了过去4个证明材料;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超九成选择书面承诺方式,以银行存款凭证替代验资报告,让申请人既省了事又省了钱;还有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时,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不需要再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这是泰安推行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对此,泰安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张昊宁解释说,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或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或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今年,泰安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以制度创新为动力,紧紧抓住“信息证明”和“信用建设”两个核心环节,建立信息核查和信用惩戒制度,实现“部门联动代替群众上门,信用监督为承诺背书”,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

    当地一方面建立信息核查机制。制定《泰安市证明事项信息核查暂行办法》,厘清证明信息的“供求关系”,采取“1+X”的工作思路,以行政审批服务局为中心,以各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核查协助为保障,坚持线上共享为主,线下核查为辅的原则,采取内部流转、信息平台共享、行政协助核查、现场检查四种核查方式,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承诺“体检”机制。

    建立配合紧密的部门协助机制,明确信息需求部门和信息供给部门的权力责任,建立信息核查联络员制度,经过充分授权,确保信息核查高效运行,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安全快速开展。试点期间,泰安共落实部门间信息核查5000余次,平均核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显著提高行政效率,探索出行政协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样板。

    另一方面织密信用监督网络。将信用监督作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支撑,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失信联合惩戒操作流程》,结合信用泰安建设,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失信惩戒机制,明确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行政机关认定权限、信用信息采集录入流程、联合失信惩戒措施等内容,织起了一张“信用网络”。试点期间,当地共发放告知承诺明白纸6000余份,通过政策宣传和耐心解释,未发生一起告知承诺失信行为。

    泰安以试点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建设项目线和便民服务线“两条线”标准,确定企业设立、社会团体成立、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医师执业注册等37项试点事项,既着力解决群众办事慢、多头跑的问题,又大力解决企业办事“评估多”、成本高的问题,仅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立免于提交验资报告一项,就为办事单位省去数千元的费用,节约5-7天的办事期限。试点期间,27家社会组织选择书面承诺方式办理,减少开办费用近10万元,真正让企业得到看得见的实惠,将减证便民的实效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群众生活的便利。

    由于试点工作成绩突出,泰安经验做法被司法部肯定。对此,泰安市司法局局长高建明说,“‘减证便民’工作没有完成时,泰安将在制度创新的‘路上’加速挺进,以制度为引领,以创新为动力,加强改革法治保障,通过‘集成创新’,解决‘一揽子’问题,努力在改革发展的法治保障进程中打造‘泰安样板’。”

    如今,泰安市立足巩固提升,将试点经验推广应用到更多政务服务领域:一是完善事中事后信息核查机制,应用到行政审批领域告知承诺工作,同时,修改升级信息核查办法,作为部门间政务信息共享的常态化协作机制;二是以告知承诺信用惩戒机制为基础,制定行政审批信用惩戒工作规则,进一步拓展适用范围,完善失信认定标准,增加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信用修复程序,积极推进政务领域诚信建设。

    据了解,今年,全市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行政审批4721件,精简材料9300余份,缩短办事时限16000多个工作日,极大降低制度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得到各级行政审批部门、企业和群众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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