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427G/2021-000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泰安市司法局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制度
  • 发布时间: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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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保障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年度工作需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

    第三条 在做年度预算时,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络维护、电脑升级更新、学习培训、信息编辑、影像采集、日常办公等所需经费。

    第四条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本制度由我局政府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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