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山东省泰安市紧紧抓住济泰一体化建设机遇,举全市之力,着力打造“投资泰安·稳如泰山”最优投资环境的靓丽名片,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工作程序,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载体,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取得明显进展,市场主体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聚焦体制机制创新,法治化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抓关键突破。泰安市坚持法治建设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在设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的基础上,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环节,在全省率先增设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并研究制定《泰安市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暂行规定》,创新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统筹推进、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二抓品牌突破。泰安市结合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精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推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成为全省法治建设的响亮品牌,进一步带动了全市法治生态建设优化提升。三是抓试点突破。7月17日,山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泰安召开,泰安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试点市。9月,泰安市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召开部署会,通过采用年度考核述职时述法、向法治委会议述法、向人大常委会述法、向党委全委会述法四种方式并举,逐步建立科学系统、便于操作的“述法”工作体系,形成泰安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的“新亮点”,为全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
二、聚焦优化法律政策环境,增强营商环境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一是强化合法性审核工作。泰安市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合法合规。今年以来,合法性审核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有效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预期性。同时,审核市政府会议纪要53件,合同协议23件,有效杜绝了法律风险。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市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率、法制审核率均达100%。落实涉企行政案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涉案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涉企行政案件处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全面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涉企业行政案件48件,开庭23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23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三是打造柔性执法“泰安标尺”。制定泰安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部署指导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25个行政执法领域,267项违法行为事项实施“不罚清单”制度。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3个行政执法领域的19项违法行为实施“轻罚清单”,对每项事项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操作指引,形成了柔性执法“泰安标尺”新刻度。前三季度,受益市场主体达290余家。
三、聚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能力。一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保障。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律师法律援助”窗口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窗口,建立“全市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顾问团”,推行法律政策宣讲、合同文本审查、高端法律服务等10余项服务,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引导13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僵尸企业”破产、重组,依托债权人代理人、破产案件管理人等身份,为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等问题提供近15件解决方案。二是为人才提供24小时“保姆式”服务。在全市精选9名资深专业律师,为驻泰“高精尖缺”12名人才每人配备1名“法律保姆”,实施24小时不间断服务。“法律保姆”除为其提供日常工作的10余项服务外,还担当个人领域的法律顾问,实现“全称陪跑”。三是不断丰富完善服务机制。完善诉调衔接机制,市法院调解分流案件占到立案案件的10%,调解效能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承诺一般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平均18个工作日办结,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平均40个工作日办结。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压缩办理时限,强化考核奖惩,着力提升“接诉即办”时效,截至目前,12345热线平台受理“接诉即办”工单按期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四、聚焦优化法治平安环境,服务社会经济稳定。一是成立市级非诉讼服务中心。搭建非诉讼纠纷案件一站式实体受理平台,探索实施“司法鉴定+公证”“公证+仲裁”“调解+行政复议”“公证+行政裁决”等多样化运行模式,出台《泰安市行政调解办法》,最大程度整合优化效力优势,在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领域开展多元纠纷化解。二是搭建线上非诉指挥平台。将调解专家输入平台,为各行政部门预留案件受理端口,构建网上受理、网上分流、网上处置、网上反馈督导的“一站式”服务,方便当事人“一网解纷”。1-9月份,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6571件,调解成功6430件,成功率达到97.8 %;全市各行政单位已经受理行政案件9147件,通过行政调解化解6912件,成功率达到75.7%。三是建立7个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在县级市投资180余万元建立7个片区法律服务中心,片区下设调解驿站、普法驿站、帮扶驿站、法律顾问室等6大功能室,抽调20余名专职法律工作者提供服务,服务范围辐射周边10余万人。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1.2万余人次,化解纠纷110余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60余次,有效维护了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