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获评省A级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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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通报各设区市2019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经过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核查和全面考察,经过省政府综合评定,确定前六名的地市政府为A等次。其中,泰安位列全省第三名,荣获“A”等次,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我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从组织领导、机制建设、监管保障等方面不断努力和创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呈现“三个下降和两个未发生”新局面,即全市农民工工资案件受理、拖欠人数、拖欠金额三项指标大幅下降,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恶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个人事件。为实现标本兼治,我市建立健全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银行代发等十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编印出台了《泰安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十到位”“十不准”管理制度》等规范化文件资料,大幅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管。我市积极开展智慧监管,加强信息化建设,突出抓好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建设推广和规范应用。2019年以来,全市共有652个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监管平台管理,累计录入103219名农民工信息,安装联网人脸识别考勤设备1307台,工资专户、考勤设备、银行代发覆盖率均达到了100%。通过监管平台的规范应用,实现了对纳入监管平台的所有在建项目的线上实时监管,对工资专户开设、实名制考勤、工资发放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预警,根据平台预警第一时间处理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全市通过监管平台代发农民工工资11.4万余人次,代发总金额4.93亿元。

此外,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我市进行针对性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组织开展13次调研督导、回头看、督导考核等活动,对发现的问题采用通报的方式反馈整改,有力地推动各项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发挥了“指挥棒”鞭策激励作用。与此同时,不断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着重打击重点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用工行为。2019年以来,累计46次约谈建设、施工单位52家,为405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135万元;受理非法讨薪案件22起,治安处罚36人;公布了1起欠薪“黑名单”和4起重大违法行为,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重点突破,瞄准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盯紧短板弱项,坚持“常治长效”,高标准完成治欠保支目标任务,高质量抓好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源头管控,高效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努力实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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