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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举行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培训会及聘任仪式
  • 发布时间:202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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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9日,泰安市举行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培训会及聘任仪式。省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二处二级调研员龚再坤,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伟建,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翔红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司法局、市人民监督员共7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聘任李政执等72名同志为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通知》决定,并为新任人民监督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任局长就此次培训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人民监督员在履职尽责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刑法和刑诉法等规定,对案件的办理提出监督意见,保障案件处理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素质和能力。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特别是刑事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决策的能力,以适应监督工作的需要。三是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人民监督员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从社会公众认知的角度以及社会普遍伦理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的办理提出监督意见,保证案件处理更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实现保障人权和社会正义

    随后,龚再坤调研员、张翔红主任为人民监督员授课。上届监督员代表就自己监督案件的经历作了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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