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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 发布时间: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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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上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市公安局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了《泰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听取了市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工作情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司法协调小组组长郭德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把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列入了全市司法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强化了成员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凝聚了工作合力,为《社区矫正法》各项规定落地落实提供了保障。会议专门安排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张永伟同志,汇报了全市近年来社区矫正主要工作成效和当前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相关工作情况。

    郭德文强调,社区矫正是司法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机构、工作队伍、基础设施和各项保障能力依法建设水平,推进全市社区矫正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下一步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要依法设立设置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组织机构,积极发挥村(居)委员会作用,筑牢社区矫正工作基础防线。二要依法提升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落实社区矫正队伍编配规定要求,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社区矫正工作,从根本上解决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人员力量薄弱问题,推进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健康发展。三要依法提升社区矫正机构设施建设与装备水平,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进一步落实县级社区矫正中心“七室”建设要求;大力推进“智慧矫正”管理方式创新,推进社区矫正基础数据信息与综治中心信息系统、“基层网格”“雪亮工程”“公安天网”等平台的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实现信息化智控管理。四要依法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教育帮扶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执法监管机制,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健全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等内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能力,提升执法规范性和严肃性,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单位扶持的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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