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参加《泰安市供热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活动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3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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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属公共服务事业,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和“暖心工程”。市人大常委会将供热条例调整为今年年内审议并通过的立法项目

7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对我市供热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到泰安城区的热源企业、供热公司、中继泵站、居民小区等地进行了现场调研,全面了解我市城区供热管理各环节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供热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以及市发改、司法、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泰山城区热力等部门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在供热条例起草前期,市住建局多次与市司法局进行会商,在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成立了起草工作组,编制了《泰安市供热条例立法计划项目建议书》供热条例草案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有如下三个特点:

一是注重解决供热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盲点。在起草过程中,坚持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民意导向和问题导向,注意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准确、全面、透彻摸清底数,寻求解决途径与办法,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为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我市供热条例立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注重学习其他地方城市供热立法经验。我省有8市在2014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市级供热条例或者市级供热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客观实际,创造性的加以吸收和借鉴省内外其他地方城市供热立法经验更好的提升了我市供热条例对《山东省供热条例》的补充和细化工作水平

三是注重泰安特色推动立法任务落地落实。对供热主管部门职责、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的权利义务、规范化服务等15个方面强化精准分析,做到精准施策,既于法有据又适当超前、既有泰安特色又务实管用使我市供热条例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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