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泰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    浏览次数: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11月12日,中共泰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七次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中国建设一系列规划纲要和贯彻落实方案意见精神,研究审议法治泰安建设规划等有关文件,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受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绪扩同志委托,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张涛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法治泰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泰安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泰安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梁立元同志对会议审议文件作起草说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制定“十四五”时期法治泰安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科学绘就新时代法治泰安建设蓝图,明确未来五年我市法治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的迫切需要,也是有效解决当前法治建设领域突出矛盾问题的现实要求,对于积极推动法治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突出抓好依法治市制度设计,研究《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泰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加强工作统筹谋划推动,督促各协调小组和各级各有关部门分层次分领域部署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把法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加强督察考核工作,倒逼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要完善统筹协调、调研督察、考核评价等机制,统筹法治资源,形成法治合力。要着力解决基层法治机构建设薄弱、人员配备不平衡不充分、乡镇法治建设弱化的问题,提高市县乡治理法治化水平。要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