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多举措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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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泰安市司法局多举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

一是落实“三项制度”。印发《关于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队伍建设的通知》,健全法制审核机构、规范法制审核程序、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和能力建设。印发《关于开展“打造规范文明执法生态链”活动的实施方案》,推行“教导式执法”“说理式执法”,构建五大执法“新生态”。采取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市级30个行政执法部门落实“三项制度”、包容审慎监管、疫情期间执法等10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监督,通过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各执法部门对发现的10余项个性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销号,对县市区和市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已办结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提高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公布《泰安市不罚轻罚清单(2021年版)》,公布市级“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02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事项17项,建立不罚轻罚案件告知承诺制以及案件备案和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截止目前,对企业等当事人实施“不罚轻罚”告知承诺59次。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司法部及山东省办公厅均印发简报通报了我市有关经验做法。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素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立执法知识抽考制度的通知》,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建立行政执法知识抽考制度。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出台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制度,对1687名新上岗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组织879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考试,人均培训课时达530分钟。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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