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2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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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下午,中共泰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组长刘泮英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梁立元对会议审议文件作起草说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完善推进人才强法的工作机制,保障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沿着正确方向稳步推进。明确协调小组工作定位,紧紧围绕“建设一支奉法善治强市的法治型干部队伍”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推进,加紧制度建设,加大考核督促,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法治工作队伍关键多数,引导整个干部队伍带头学法、自觉守法、严格用法。加强考核督察,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要强化工作落实,夯实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基础。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泰安市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暂行规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打通“五法”链条,以考法促学法,以学法强用法,以述法保落实,构建起日常学法、深入普法、严格考法、规范用法、全面述法“五法并重”的工作链条。持续推进“四法并举”述法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开展述法情况评议和成果使用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重视法治素养和实绩用人导向”的机制。

会议强调,要强化规范带动,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水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制定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标准,突出实践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建立框架完整、目标明确、内容精准、科学易行的标准体系。引导法治工作人员主动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增强法治素养。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努力打造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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