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发挥行政调解作用 依法保护未成年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9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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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泰山区辖区内某中学的10名学生集体向泰山区司法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该案件中,这10名在校学生因琐事产生冲突并打架斗殴,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一日至三日的行政拘留的处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泰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充分考虑到涉案的10名学生面临高考、入伍等诸多现实问题,本着对未成年人未来负责的态度,结合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与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法制室、徐家楼派出所沟通协调,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座谈、案情研讨会等方式,进行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2021年春节前,公安机关主动撤销了其中8名学生的行政处罚决定,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泰山区司法局积极落实和解与调解制度,在部分适合的案件中将和解与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有效手段。下一步工作中,区司法局将进一步提高和解与调解工作占比,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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