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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援中心在全省案件质量评估中荣获第二名
  • 发布时间: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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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山东省司法厅组织开展的2020年度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最终结果于日前揭晓,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在16个地市中以稍逊于济南市的佳绩,荣获总分第二名。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秉承于法、取信于民的生命线。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局党委的大力支持、精心指导下,多措并举、埋头苦干,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推动全市法援案件办理质量逐年提升。

    健全法律援助办案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分别细化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标准,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任务、程序及质量要求,从源头上保障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水平;制定统一的法律援助格式文书,标准化文书格式、要素、内容,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完整性。

    建强法援律师骨干队伍。严格法律援助律师准入。按照“自愿申请、择优录用、优先分配、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全市建立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为保障办案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技能和执业纪律的培训,提升法律援助律师专业能力;实行多重激励政策。评选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并向省司法厅、国家司法部推荐,通过网络、报刊、电视专栏等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归属感、荣誉感,提升律师办案积极性。

    监督法援案件办理全程。对于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群体性敏感案件,实行集体讨论、重点督办,降低办案风险,提高办案质量;通过旁听庭审、随机抽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大案要案重点关注等方式,了解和监督案件办理工作;落实案件回访制度,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多角度了解办案律师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执业水平、执业纪律等情况,教育和引导每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在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中,都必须全力以赴、全心投入,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提供符合标准、优质高效的法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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