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积极推进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2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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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通过法治指标量化法治成效,坚持运用法治评估促进法治建设,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要求,指导帮助肥城市推进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工作。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将开展“法治指数评估试点”列入市委依法治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市委依法治市办认真研究部署、督促调度,市司法局组成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以市司法局抽调的精干力量为主体,吸收法律顾问、专家教授参加,精心谋划,集中精力,大力推进,积极开展有关的理论研究、指标方案制定等工作。

二是加强理论研究。通过集中学习专业书籍和文章、召开专家座谈会、听网课、理论研讨等形式,加强对法治指数基础理论的研究,加深了对法治指数慨念、功能、评估途径等问题的认识,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研究制定法治指数指标体系。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山东省法治指数指标指引(试行)》,结合肥城实际,制定肥城市法治指数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体现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客观评价和主观评价相结合、效果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专业科研机构优势,注重人民群众参与。

四是统筹推进法治指数评估和法治建设工作。制定《肥城市法治指数评估工作方案》,以法治指数评估指标体系为指引,明确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细化部门、镇街法治建设责任,强化工作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将法治指数评估和法治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把法治指标体系作为目标导向引领法治发展,把法治指标完成的过程作为推动法治任务落实的过程,通过法治指数评估结果客观反映法治发展的现实状况,分析判断出法治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市法治建设不断跃上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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