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治建设再创佳绩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4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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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先后印发《法治工作简报》(2021年第5期)和《关于山东省2020年度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推荐评选结果的通报》,宣传推广我市“创新采取‘向法治委会议述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向人大常委会述法、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党委全委会述法’四种方式开展述法工作”和“创立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第一个省级标准”经验做法,市领导给予批示鼓励。

高站位部署,领导有力组织严密

(一)充分认识述法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市委对述法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在市委法治委第五次会议上专门指出: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是省委法治委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把我市定为试点是信任也是鞭策。要求各地各部门提升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各项要求,确保“试”出特色、“试”出成效,努力打造“泰安样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法治型干部协调小组有关领导对试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并专门对依法治市办派员参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出批示。在市委法治委统一领导下,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紧密配合、严密组织,加强工作督促指导,为组织实施述法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相继出台“三个方案”明确述法思路。制定《泰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方案》,全面规定述法对象、内容、方式、步骤,为述法工作制定了清晰线路图;制定《关于在2020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开展述法工作的方案》《关于开展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法治委述法工作的方案》,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的时间安排、考核评议、结果运用、工作要求,为述法工作提供了详细施工图。

(三)先后召开“三次会议”确保述法效果。充分发挥我市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独有平台作用,把握时间节点、掌握工作节奏,次第召开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第一次(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部署会)、第二次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讲话,市纪委常务副书记主持,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地组织、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着重对年度述法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动员、调度推进;在此基础上,水到渠成适时召开市委法治委第五次会议,由市委书记亲自主持讲话,周密组织10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年终述法和委员评议,并对进一步开展好后续述工作提出要求,确保了全市2020年度述法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

全方位开展,四法并举全面述法

(一)述法主体全覆盖。为增强述法工作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述法范围与全市综合考核范围一致。包括,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省级以上开发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徂汶景区)主要负责人,列入市直机关绩效考核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法。以上地方、部门(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人大评议工作中也要进行述职述法。

(二)市县述法全贯通。各县市区、功能区按照市委法治委部署要求,试点开展与市里同频共振,各项工作市县同步推进,将县管干部普遍列为述法对象,6个县(市区)参与述法试点科以上干部达到5274人。全市述法工作开展横到边、竖到底,无遗漏、无死角,对推动形成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抓法治的大格局发挥了至关重要引导作用。

(三)述法方式多样化。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向法治委会议述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向人大常委会述法、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党委全委会述法”四种方式。2020年12月中旬,市委书记在市委全委会大会报告中率先述法、做出表率;向法治委述法采取会议述法和书面述法相结合的方式,2020年底,全市12名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4名功能区主要负责人和90名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法,市委法治委各位成员对以上106名述法对象进行书面评议;今年1月,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专章汇报了法治泰安建设履职情况;今年3月,全市组织开展2020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市委依法治市办派员参与组织相关测评和座谈,全面客观掌握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履职尽责情况;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制发《关于开展对任命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20年度述职述法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择时组织任命的本级政府组成人员,以及法院、检察院班子成员向人大常委会述法并进行评议。四种述法方式并举的模式逐步落地落实,形式多样化增强了针对性,维护了述法权威,收到良好效果,形成了人人担责、尽职履责的法治建设氛围。

严责任落实,健全制度强化督导

(一)聚焦压实责任制定两项制度。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为述法工作开展奠定基础。明确规定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职责,制定了年度述法、法治督察、问责约谈、建立容错机制等具体保障措施。出台《泰安市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暂行规定》,将“述法”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述法”专章共11条,规定将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明确了述法对象,规定了述法形式、考核评议、成果运用等内容,搭建了重视法治素养和实绩用人的导向机制。

(二)聚焦压准责任建立三张清单。出台《泰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细化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8大项、24项具体工作,政府主要主要负责人责任11项、43项具体工作,在市级层面建立了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述法清单。各述法对象依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密结合全面依法治市部署要求、立足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实际,认真梳理各自具体职责、承担任务,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个性化述法清单,为提升述法报告质量、准确进行评议奠定了基础。

(三)聚焦压紧责任采取四项措施。一是规范述法报告撰写。对报告内容格式进行详细明确规范,要求述法对象签字背书,以利于监督和担当责任。各地各部门述法对象结合实际,自觉坦诚地接受监督,实事求是报告,确保了述法工作实效。二是与评议考核有机结合。通过年度考核述职民主测评和座谈了解、依法治市办审查、法治委委员评议等方式,对党政干部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三是加强述法成果运用。对述法对象述法情况评价结果,及时反馈述法对象本人和所在党委(组),督促述法对象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报经市委法治委同意后作出相应处理。四是强化督导有力推动。2020年10月,市委法治委派出8个市级领导带队的督察组进行首次全市法治督察,重点督察各县市区、功能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指导开展述法工作;2020年12月,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大分别举行首次市管干部考法,述法与督察、考法多措并举进一步传递压力、压紧责任,形成了法治泰安建设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和紧迫压力。

重实效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在述法工作开展中,我们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在上下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各项任务顺利推进,有力推进法治泰安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落地。特别是述法工作开展期间,喜逢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召开,有力推进了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积极在学懂弄通、指导实践上狠下功夫,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有关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到2021年法治工作部署中。(二)切实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意识。通过开展述法试点,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推动工作的紧迫感、渴望感,激发起了推进法治建设的动力和担当,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这一点在述法报告中体现非常明显。(三)有力推进法治泰安建设提速增效。述法工作有效开展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引擎。2020年,泰安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打造“法治泰安 国泰民安”品牌,举全市之力争创国家级法治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入推进;健全完善市委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机制体制,“一办五组”系统化、实体化运行,市县乡村法治机构实现全覆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国务院、司法部予以肯定和刊发,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标准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获得肯定,泰山石保护作为法治督察工作亮点在《光明日报》刊发,中央电视台《中国之治》栏目予以报道;加强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专门协调小组,有关经验作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总第78期)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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