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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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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司法部第5号公告和山东省司法厅公告,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泰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的时间和方式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6239时至625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申请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202176日至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申请地点。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泰山区泰山大街333号传媒大厦南楼15楼1515室)

    三、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普通高等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复印或扫描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4、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证书发放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由领取地司法行政机关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进入审核现场,自觉排队间隔一米,要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对有关情况进行登记;体温超过37.3度或者体温异常、伴有咳嗽发热等症状者和因其他原因需集中或居家隔离未满14天的;曾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区的;请提前告知司法行政机关允许待情况解除后再来办理。

          咨询电话: 0538-8515019

     

     

     

                                                  泰安市司法局

                                                 2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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