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2日    浏览次数: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一、起草背景

2021318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向省委法治委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我省法治建设存在问题。48日,省委法治委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各市狠抓任务落实,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市委依法治市办高度重视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市委要求,在反复向省办汇报对接、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泰安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称《整改方案》)。

二、《整改方案》主要内容

《整改方案》分为指导思想、整改原则、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工作安排、工作要求五个部分。

指导思想和整改原则: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依法依规,立行立改压实责任,整改到位三项原则,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提高法治泰安建设水平。

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市9个个性问题,主要是执法人员职务职级并行至今未实施”、“执法信息录入繁琐”、“应急管理体制仍未理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综合执法配套保障不到位”、“基层行政处罚存在明显法律适用错误和处罚程序错误”“对‘黑车’、无资质游学、旅游从业人员良莠不齐问题查处不到位”,涉及11个主要责任单位,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5个,2021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的问题4个;针对全省各市存在的十大类、26个共性问题,结合我市法治建设实际进行了系统梳理,使共性问题具体化,厘清了全市各级各部门整改任务。对以上我市明确的具体问题,我们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逐项逐条认真剖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全部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建立了整改台账。

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整改工作拟分为三个阶段,主要是4月底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6月上旬前推动整改落实,12月底前巩固拓展成果。对整改工作提出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三项要求,并成立由市委法治委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市委依法治市办承担具体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导落实工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