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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 发布时间: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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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24日,市委书记崔洪刚同志主持召开第235次市委常委会会议,集体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任伟建同志领学了相关内容。

    会议指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组织好对《职责规定)的学习,既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山东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必然要求。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法治建设职责规定,抓牢“关键少数”,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的制度和举措,切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优化法治环境。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本地区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各小组要做好统筹协调,抓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普法、考法、用法、述法等重点环节,适时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年度述法工作,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进一步激发各级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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