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接司法部通知,原定于2021年9月11日、12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推迟至2021年第四季度,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相应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山东省司法厅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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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司法部通知,原定于2021年9月11日、12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推迟至2021年第四季度,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相应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山东省司法厅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