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1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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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展示法治山东建设新成就,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培育社会法治信仰,大力宣传法治建设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奋力打造法治山东金招牌,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二、参评范围

近两年来,在推进依法治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学教学研究等领域的先进个人均可以参加评选。

三、参评标准

参评个人应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治某一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需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在促进区域或部门(行业)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中有重大建树,成效显著,受到社会赞誉,特别是在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

2.在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的立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认真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

4.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及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司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5.在推进“平安山东”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6.在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事迹突出,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7.弘扬宪法精神,积极推动民法典实施,传播法治文化,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树立社会法治信仰、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8.在法学教学研究领域作出贡献且社会影响深远;

9.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社会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

10.其他为法治山东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先进人物。

四、参评方式

采取各市党委依法治市办推荐、省直各部门推荐、省级新闻媒体推荐、地方单位团体推荐、各界群众推荐和专家学者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各市党委依法治市办接受地方单位团体、各界群众和专家学者推荐。推荐申报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综合考量、优中选优、严格审核,提出向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候选人名单。

五、宣传表彰

通过推荐申报、专家初评、群众评议、专家复评等环节,最终确定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名单,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12月底前将举办颁奖典礼,为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广泛组织协调各大主流新闻媒体集中深入宣传法治人物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全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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