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市司法局起草了《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aian.gov.cn)、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sfj.taian.gov.cn)获取《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司法局:0538-6991030(传真)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市司法局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区5035房间,邮编:2710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泰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