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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参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
  • 发布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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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8月25日上午,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低碳生活,绿建未来”的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积极参加活动。

    通过发放“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倡议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思想观念,呼吁大家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共同建设绿色、低碳、环保的泰城。开展低碳宣传活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积极营造全社会“践行节能低碳”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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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宣传“低碳生活,绿建未来”理念,提高节能环保意识,倡导绿色低碳工作和生活方式。为此,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响应倡议:

    1.杜绝长明灯。做到无人不开灯,人走灯就灭。办公室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开室内照明灯。开展办公室每天11:50到13:00午间熄灯行动。

    2.办公设备设置节能模式。当电脑暂停使用时应设为睡眠状态,并关闭显示器;下班前电脑、打印机、碎纸机、开水器等办公设备必须关闭并切断电源,以减少待机能耗,保证安全。

    3.珍惜每一滴水。使用后请关紧水龙头,杜绝浪费现象,如发现跑、冒、滴、漏现象要及时报修。

    4.合理使用空调。过渡季节延缓空调开启时间,夏季控温不低于26℃,冬季控温不高于22℃度,做到窗户开启,空调关闭。

    5.绿色环保出行。提倡“135”绿色低碳出行(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单位用车应合理安排,提高车辆利用率,尽量避免就近地点重复用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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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养成健康科学的生活习惯。多使用节能节电认证产品、拒绝一次性用品、豪华包装;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减少使用塑料袋;垃圾分类;爱护公物。

    节能是美德,节能是品质,节能是责任,节能更是一种境界。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从我做起。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动起来,积极响应节能提倡,持之以恒追求低碳绿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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