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您好!根据《行政复议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调整泰安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等规定,并结合我单位防疫工作实际情况,自2022年10月27日(周四)起,恢复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中心的现场办公,同时,因疫情中止的复议案件自2022年10月27日起恢复办理。
请前往现场办事的人员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防疫管理工作。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广大市民朋友:
您好!根据《行政复议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调整泰安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等规定,并结合我单位防疫工作实际情况,自2022年10月27日(周四)起,恢复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中心的现场办公,同时,因疫情中止的复议案件自2022年10月27日起恢复办理。
请前往现场办事的人员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防疫管理工作。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