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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 发布时间: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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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727日上午,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辛海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冰同志主持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梁立元同志,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工负责同志及法制委、法工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市立法服务基地(联系点)试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运用系统思维,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服务基地、立法联系点名单,并对全市立法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

    会议强调,全市立法工作要加强领导全方面,提高质量全方位,规范程序全链条,发扬民主全过程,备案审查全覆盖。一是要站稳政治机关站位,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立法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政治领导责任。把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原则,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立法实践的各方面。二是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通过立法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严选立法项目,把好立法入口关,聚焦新型工业化、黄河战略、文旅融合、城市提升、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六大战略任务。要发挥各方优势,强化人大主导立法的作用,构建好“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用好立法后评估,助推立法提质增效,坚持把法规实施放在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三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充分肯定新一届立法服务基地和立法联系点选择确定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立法基地和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做好硬件建设和软件提升,建立与市人大常委会的常态沟通机制,争取在立法各个阶段全面发挥作用,把这些基层立法联系点真正打造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丰富联系形式、拓展联系渠道、回应社会关切的主阵地,实现连心桥、直通车的作用。四是要强化监督问效,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更加全面、深刻地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落实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抓紧建立衔接联动机制,确保今年底前全面实现市县两个全覆盖,并常态化推进。

    会议指出,我们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泰安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让地方立法实现新跨越、再上新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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