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上级精神
山东修订法律援助年度评价标准
  • 发布时间:2023-10-17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 返回上一页
  • 近日,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通知,发布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工作评价标准》,对全省法律援助年度评价有关标准内容进行了修订。

    该标准从服务体系、服务效能、服务质量、经费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的评价科目、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修订后的评价标准既突出评价工作重点,又兼顾各地工作实际,使评价科目和评价内容更加科学、更有可操作性,进一步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省法律援助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件质量在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连续多年位居前列。2022年,全省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06万件,每万人平均受援数达23.66件,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2.31亿元,有效保障了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