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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多措并举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 发布时间: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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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及《泰安市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新泰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一册三化”质效改革为主线,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向纵深推进。



    强化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做好信息互通共享,持续畅通同公检法办案联系、沟通、协作机制,第一时间将通知辩护文书材料送至法援中心,确保刑事援助案件告知、通知辩护等工作协调顺畅;建立公检法司法联络员制度,明确各自职责,推进“公检法司联动”,实现刑事案件快办优办、特事特办,使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直击办案一线,全面精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细化工作流程,召开座谈会,协商解决刑辩律师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为刑辩律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打通审前、审理环节法律援助通道。

    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根据辖区内律师资源状况,选优配强刑辩律师队伍,精心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具有三年以上刑事办案经验的律师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统筹调配律师资源。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难易程度等因素,安排相应专业、相应资质的律师承办案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担任辩护人。通过完善律师培养机制、定期阅卷评查、提高对律师职业道德水平的考察要求,从而强化律师队伍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落实值班律师制度,明确值班律师职责,充分、高效的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优化指派流程,落实机制保障。实行点援制与均等化指派相结合,做到法援服务合理便民、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建立法援承办机构和人员名册,申请人通过“名册”了解法援律师专业特长,根据需求自主选择承办律师。没有选择的,法援中心根据名册依次指派承办人员。严把指派关口,合理安排援助律师,遵循公平合理、高效便利、有利于受援人的原则,结合办案时限、承办律师的专业化优势、承办案件数和被告人羁押地的远近等因素,为刑事辩护全覆盖筑牢根基。制定并印发《新泰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通知辩护范围、公检法司工作职责、辩护工作开展流程进行了具体规定,为刑事辩护律师职业权利给予了制度保障和规范。

    加强质量监督,做好跟踪服务。紧盯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切实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抓好全程跟踪问效,通过线上抽查、线下评比的方式全面开展案卷评查,并对办案结果进行评估通报,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律师案件质量评估和全流程监管制度,推行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促进律师主动高效履职,激发律师自觉主动提升办案质量,实现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双提升。公检法加强对律师执业中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并及时向法援中心通报。法援中心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公检法部门。同时,定期与公检法沟通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尽力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顺利进行。

    自2023年1月起,新泰市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指派刑事全覆盖案件885件,同比增长230%,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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