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广大干部职工:
2024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进行以下提醒:
(一)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有价证券和各种提货券;
(三)严禁用公款支付、报销私人聚餐费用;
(四)严禁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快递物流礼品礼金等;
(五)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或其他消费活动;
(六)严禁以公务名义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摊派违规吃喝费用,或利用自身职权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支付私人聚餐;
(七)严禁在单位内部食堂、接待场所、培训中心、农家乐、会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公款吃喝;
(八)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加油卡,及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高消费豪华饭局;
(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一)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借机敛财;
(十二)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泰安市司法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