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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泰市委 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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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泰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泰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法治新泰”作为新时代“五个新泰”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深化法治思维。邀请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江必新等开展法治讲座,政府常务会会前解读学习《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14部,全市各部门单位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90余场次,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引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汇报10次,“一委一办五组”召开会议17次,审议出台法治领域文件29件,组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推动法治重点工作落实。压实法治责任。将法治建设列入对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绩效考核,将行政败诉情况纳入负向考核,传导法治压力。对17个重点市直部门和20个乡镇(街道)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反馈督察意见37份,提出整改问题143条,精准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二)持续简政放权,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深化权责清单体系。严格规范权责清单调整变更程序,共确定权力事项4924项(包括公共服务事项)、责任事项10522项,实行动态调整892项,涉及19个部门,确保应领尽领,推动部门精准履职。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省首创“市镇同权办、乡镇(街道)相互办”服务模式,实现社会保障、医保服务等6个领域124项高频事项“全市通办”。实施“无证明城市”建设,先后公布2265项电子证照“用证”清单,“免证办事”成为常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信用+智能”审批模式,为信用良好的企业群众提供“秒报秒批”在线服务,累计办理智能审批业务8305件。选派56名政法服务专员,协调解决企业实际问题48件,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45件76人。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监测点9处,实施“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4次,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7起,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三)夯实制度基础,行政决策法治保障更加充分。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市政府文件12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19件,文件备案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2023年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对目录进行动态化管理,完成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出台《关于推进市镇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实行法律顾问“建库管理”,实行村级法律顾问分类管理使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年参与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题100余件,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17件。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出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扩展。

    (四)聚焦规范提能,行政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提升工程,制定《新泰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组织全市执法部门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5次,组织802名持证年审及新申领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及考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年”活动,评查行政执法案卷80余卷,规范执法程序。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梳理涉及18个部门431项“不罚免罚轻罚清单”,2023年共办理不罚案件490件,轻罚案件248件,受益主体715家,减免行政处罚1300余万元。健全涉企执法监督机制。出台《新泰市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全市累计备案重大涉企执法决定12件,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经验在泰安工作推进会作典型发言。

    (五)强化监督合力,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加强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舆论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2023年共承办本级人大建议84件、政协提案94件,泰安市级建议提案13件,满意率均为100%;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诉求9.5万件,一次办好率92.01%、解决率89.76%、群众综合满意率98.74%,在2023年全年考核中有10个月考核成绩位列泰安六个县市区第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拓展政务公开范围、频次,2023年市政府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326件,依托政务平台累计发布政府信息10787条。

    (六)健全解纷机制,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化解。提升多元预防化解纠纷成效。2023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653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7件,进京访登记量位列全省各县市区第101位,为有史以来的最好成绩。市非诉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调解案例获评山东省第二届“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完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打造复议主导、链式联动争议矛盾化解新机制,全年办理复议案件307件,办结283件,综合纠错率40%,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联系点”。加强府院联动,联合新泰法院、相关执法部门等召开各类联席会议30余次,化解风险案件32件,有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七)建强应急体系,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持续增强。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完成应急广播体系,将18个物资储备库应急物资纳入省级系统管理,协调建立11类15支共1292人的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34支共1711人的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夯实应急力量基础。抓好应急预案演练。成立基层应急预案修编指导专班,指导修编预案1278个。组织开展危化品、非煤矿山、城市防汛等各级应急演练2656次,参演人数达6.6万余人。

    (八)聚焦学法用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有效提升。牢树法治人才导向。实施“法治型干部培育工程”,甄选82名干部纳入法治型干部人才库。选优配强执法部门正职1名,为15名政法干部、一线干警晋升职级。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全市55个部门及20个乡镇(街道)的1347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专题述法。市委书记、市长主持开展全市部门“一把手”、重点执法部门负责人专题考法;依法治市办分两批次组织全市2119名执法人员、新提拔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线上考法,通过率99.6%,强化干部法治能力素养。

    (九)强化组织保障,“关键少数”依法履职担当。党政主要责任人带头履职。2023年以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部署、过问、批示、督办、协调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政应诉、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府院联动等重点法治工作36次,审签法治文件29件,有效破解法治重难点问题。全市10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门述法,以述法促履职。高位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将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同步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法治单位创建,构建“县镇同创+部门同创+全员共创”格局,实行“3+9+N”专班机制,召开创建专题会议1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6期,100项创建指标高标准完成,顺利入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初选环节。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成效不够明显。二是法治建设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行政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偏弱,规范文明、公正公开执法水平需提升。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将法治建设督察列入市委巡察工作内容,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覆盖。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组织举办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提升执法能力培训班,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二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权责清单在政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法律咨询、法律诊断、法律体检、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适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完成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构建“大监督”格局,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完善《新泰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事故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围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矿山、城镇燃气、自建房、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健全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力度,打造具有新泰特色的行政复议工作品牌。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深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统筹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

    六是推动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广政务服务“掌上办”,规范政务信息资源数据汇集,优化政务云服务。全领域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动态调整证明事项清单。开展数字机关建设提升行动,建立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数字化协同。


    中共新泰市委  

    新泰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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