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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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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泰安市因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荣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泰安市环境综合执法实战实训基地获得省级挂牌命名,现将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统领,多次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来局,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内容开展全员培训。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争取将环保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内容,9月12日戴先锋局长在市政府常务会上对《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了深入解读。三是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将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单位法治建设具体要求,每月调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11月25日召开专题述法会,真正把法治建设融入环保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

    (二)夯实法治基础。一是狠抓法治队伍建设。坚持实训练兵,以考促学,年内组织全体人员业务培训4次,组织业务考试6次,合格率达到100%。强化法律人才引进,年内招录法律专业人员3名。加快公职律师培育,2人取得了公职律师资格。二是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以“自动监测打假领域”为突破口,成立实战实训基地并通过省厅验收和命名,聚力培养了一批理论扎实、业务精通的执法骨干,市局办理的“某企业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被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案卷,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第五轮执法帮扶”,取得了全国第一的好名次。三是严防错案风险。把不出错案当作底线要求,坚持审核关口前移,拓宽争议化解渠道,年内9起行政诉讼案件、6起行政复议案件全部胜诉或者维持。

    (三)推进依法治污。一是加快环境立法。认真分析泰安市大气污染的成因和对策,配合市人大做好大气立法工作,2023年9月1日《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严格环境执法。以排污许可、小时值超标重点企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涉ODS企业”等多个专项行动,注重运用“用电监控、无人机”等先进执法手段,开展执法检查1300余家次,立案处罚109起。三是强化司法联动。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黄河流域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深入开展严查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两打行动”,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刑案件14起。四是坚持以赔促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要求,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力度,全市共启动案件120件,赔偿额890余万元,为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提供了支持。

    (四)服务社会发展。一是简化审批流程。创新“1+3+N”生态环境服务模式,对533个省市县重点项目建立帮扶清单,开通绿色通道,年内审批环评项目402个。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建立污染物可替代总量“指标池”,按30%比例统筹各县市区替代量,当年共为195个新建项目办理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手续,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创新执法方式。认真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充分运用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开展“差异化”监管,实现了失信企业“严管重罚”,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五)深化普法宣传。一是做好法律服务。持续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每月联合中院开展法律服务,年内连续举办12场,为104家企业解答环保法律问题155个。二是强化“四进”宣传。年内开展“四进”宣传200余场,发放环保手册5000余册。三是加强以案释法。在局网站和“泰安环境”双微开辟“以案释法”专栏,刊登典型案例20余个,警醒企业以案为鉴,远离法律红线。四是鼓励市民参与。制定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畅通市民监督渠道,年内共收到有效举报线索54件,兑现奖励17.46万元。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环保要求不断加严,由此,全市环境法治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环境法治建设仍面临挑战。

    一是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有待增强。人员学习培训不够深入,知识结构存在“碎片化”现象,有的办事凭经验,没有真正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二是部分企业守法意识相对薄弱。企业治污减排的内生动力明显不足,环保手续不全、现场管理不规范等主观性违法问题仍很突出。三是共建共享的氛围还未全面形成。市民对美好环境的需求日趋强烈,环境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相对突出,公众参与环保建设的意愿和能力仍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将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果,立足长远、持续发力,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推动法治建设责任上再加力。制定完善生态环境系统执法监督制度和述法评议制度,形成以上率下、人人尊法的工作格局。二是在严格执法监管上下功夫。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办案水平。三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出实招。认真抓好“服务发展十项举措”政策兑现,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四是在强化公众参与上求突破。充分发挥环境有奖举报的“减压阀”作用,鼓励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法治氛围。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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