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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关于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
  • 发布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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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服务推动重大战略实施,近日,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18项法治保障的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指出,要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立法需求,加快《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等重点立法项目进程,加强绿色低碳有关领域专门立法研究,长效进行制度规定清理。要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推行数字化、智能化、远程化监管执法,建立部门执法联动、案件联查工作机制,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要依法高效审理节能减排、低碳技术、碳交易、绿色金融等案件,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加强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设。

    《若干措施》强调,要支持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融合发展。要全力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和试点企业,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培树“山东产业强 法律服务优”品牌。要围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开展惠企普法推送行动,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若干措施》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涉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领域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和协调处理。要建设山东全面依法治省信息平台,加强工作交互和数据共享。要提升法治督察效能,推动任务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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