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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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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促进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及时有效开发利用,规范和改进供后监管,有效预防土地闲置,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taian.gov.cn)、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sfj.taian.gov.cn)、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网址:http://zrzyj.taian.gov.cn),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市司法局:lifake@ta.shandong.cn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tdzcjgzx@ta.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市司法局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B5035房间,电话:0538-6991030,邮编:27100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泰安市建设大厦(泰山区东岳大街382号)630房间,电话:0538-8297985,邮编:2710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


    附件:《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pdf


    2024年5月28日

    泰安市司法局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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