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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基层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济南召开
  • 发布时间: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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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30日,全省基层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济南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总结经验做法,部署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基层法治建设服务中心大局作用有效彰显。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夯实全面依法治省基层基础,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用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促进社会高效能治理。要树立“法治+”思维,加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重大项目法治保障,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着力维护基层安全稳定。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基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水平,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要牢牢把握市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基层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要立足地方立法特色和解决突出问题,灵活运用“小切口”、“小快灵”式立法,提升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科学化水平。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用便捷高效的法治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会议通报了全省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情况。青岛、潍坊、临沂市和沂源县、莱州市、汶上县、新泰市、五莲县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省司法厅分管厅领导出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法治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党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秘书科(处)主要负责同志,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司法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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