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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庭审“敲警钟” 警示教育“零距离”
  • 发布时间: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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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旁听庭审“敲警钟” 警示教育“零距离”


    ——山东省司法厅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反面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进一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5月30日,省司法厅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党支部纪检委员,新提拔晋升干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各省属戒毒所纪委书记及纪检工作室主要负责同志共70余人,到省高级人民法院视频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国庆(正厅级),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胡凤莹出席活动。

     

    清脆的法槌敲响,庭审开始,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展开,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同时为自己犯罪行为对社会、单位和家人带来的伤害表示深深忏悔,请大家引以为鉴、吸取教训,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守好廉洁底线。

    大家一致认为,旁听庭审是一堂直抵心灵、发人深醒的廉政教育警示课,既是“教科书”,也是“清醒剂”,充分理解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切实认识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重要性。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时刻绷紧纪律弦,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将庭审现场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活课堂”进行警示教育,是省司法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抓手。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持续挖掘用好警示教育资源,丰富载体形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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