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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法治督察巡察工作人员库正式成立
  • 发布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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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督察工作,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督察人才队伍,深入推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5月29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会议,成立全市法治督察巡察工作人员库,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刘月永主持会议。

    经过单位推荐、会议研究,市委依法治市办从市直各有关部门、公检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及各县(市、区)吸纳全市65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法治领域人才成立了全省首家市级层面法治督察巡察专门队伍,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我市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的内涵。

    会议宣读了《关于建立泰安市法治督察巡察工作人员库的通知》,向12名人员库代表颁发了聘书,来自市直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的法治督察巡察人员库成员围绕如何提升工作能力、为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作了现场表态发言,刘月永同志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法治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深化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法治督察队伍要深刻领会法治督察的政治属性和深入开展法治督察的政治意义,切实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督察的全过程及各方面,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巡察工作人员库作用;要强化部门协作,深化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的协调联动,强化配合机制,健全党内监督体系;要加大专项督察、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力度,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等开展专项督察,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法治案事件及时启动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进行监督,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泰安落地生效。

    会议要求,督察巡察工作人员要加强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工作水平;要做好法治建设的“联络员”,加强调研、分析问题,及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反馈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基层对法治的社情民意信息;要做好法治建设的“宣传员”,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推介法治泰安建设的丰富成果和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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