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中心>基层动态
新泰市司法局“三项举措”高效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
  • 发布时间:2024-06-05
  • 浏览次数:
  • 字号:【
  • 打印本页
  • 返回上一页

  • 去年以来,新泰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三项举措高效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努力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司法协理员队伍,有效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力量,更好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完善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制定《新泰市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方案》,将23名退役军人公益岗安置到司法协理员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第三方选派形式将5名年轻同志充实到司法所协理员岗位。召开司法协理员工作座谈会,司法所长根据每名协理员的具体情况,分别落实了工作岗位,明确了工作性质和职责内容。同时强化人文关怀,认真落实休息休假,鼓励提升学历文凭和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增强司法协理员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强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由市司法局各科室负责司法协理员的初任培训和专项培训,司法所负责司法协理员的日常培训。制定了局机关科长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制度,每月第三周周五由局机关科长分别对调解业务、矫正安帮、合法审查、普法宣传、执法监督等知识对全体司法所人员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已经举办5期,切实提升了司法协理员业务能力水平。

    加强考核,助推依法履职尽责。制定印发了《新泰市司法所工作考核办法》,在日常考勤管理、警示教育学习、年终考核测评等活动中,把在编干部与司法协理员一同管理,从德、能、勤、纪、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明确考核结果与司法协理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加强考勤管理,强化日常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动态评比,全面、客观、公开、公正记录日常工作实绩,助推司法协理员依法履职尽责。

    司法协理员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司法协理员参与调解矛盾纠纷356件,参与普法宣传89次,参与重点人群管理768人次。

    下一步,新泰市司法局将持续协调对接人社、财政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开发一批城镇公益岗位,通过现有城镇公益岗择优转隶或者公开招聘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司法协理员的数量,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

    (新泰市司法局供稿)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