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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司法局“三项措施”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 发布时间: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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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泰市司法局坚持把人民陪审员选任融入到基层治理工作中,立足职能,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通过以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的方式,确定了210名拟任命人选,整理形成《新泰市拟任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说明》,报呈市人民法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明珠广场和滨湖广场广泛开展《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宣传活动,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以及社区公告栏公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开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和咨询热线、监督电话,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积极参与,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扩大人民陪审工作的社会影响,为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积极统筹,形成选任合力。认真研究有关文件精神,围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流程,就选任公告、随机抽选方式、资格审查等重点工作环节,与市人民法院、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进行深入交流探讨,确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召开司法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专题会议,对选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形成选任合力。


    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审查。对884候选人信息全部录入“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并进行了个人信息维护和完善,联合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严格对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筛查排除出76人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联合市人民法院抽选出拟任人选210人,并打电话通知全部人员,发布《关于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的公示》,向市人民法院出具《关于拟任命人民陪审员人选的函》。

    下一步,新泰市司法局将严格遵循人民陪审员选任流程,继续与各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确保建立一支政治过硬、素质较高、代表性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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