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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司法局举办2024年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
  • 发布时间: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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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促进人民监督员依法规范履职,进一步高我市人民监督员的政治意识、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7月25日,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在泰安法治人才培训基地(泰山高级经理研修院)举办2024年泰安市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班。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杜衍娜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卜静波分别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市局各县(市、区)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全市人民监督员共80余人参加培训。

     

    卜静波指出,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巩固和深化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良好态势,讲了三点认识和体会:一是深刻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政治自觉。二是准确把握人民至上理念的内涵要义,提高做好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思想自觉。三是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做好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行动自觉。同时希望人民监督员坚持学习研究,进一步筑牢监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加大监督力度,推动监督实质化,促进和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杜衍娜强调,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保障人民参与司法、促进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持续推进其创新发展,适应国家发展大局要求、顺应时代发展趋势,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法治建设针对人民监督员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表率。人民监督员是代表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群体,职责光荣而神圣,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植法律信仰,提高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监督工作。勤于学习提高监督履职能力。通过学习真正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用。人民监督员工作专业性、业务性很强,积极参加我市组织的专业性知识培训,提升自己的监督能力,在监督活动中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监督建议忠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职能作用。人民监督员更要敬畏法律,敬畏肩负的职责使命努力成为一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人民监督员。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的态度,忠诚履职、依法履职,遵守纪法、恪尽职守,审慎行使监督权,切实促进人民检察院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

     

    培训班上,分别邀请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张翔红和山东省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征进行授课,主要讲解监督实务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切合新形势下人民监督员工作需要,对人民监督员工作具有非常实用的指导价值,全体参训人员表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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