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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法治领域巡察培训会议
  • 发布时间: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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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持续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根据工作安排,市委巡察办、市委依法治市办从泰安市法治督察巡察人员库、市司法行政系统选派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青干部全程参与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有关工作的目标性和导向性,靶向提升巡察质效,8月23日,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本次培训会议,对选派干部进行培训,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刘月永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政府法律专务科、行政执法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科先后讲解了法治巡察的重点内容,局政治部强调了参加巡察期间的有关纪律要求,法治督察科向选派人员介绍了市委巡察工作开展方式及组织保障,并向选派人员发放《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法治建设有关资料汇编》。

    会议强调,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是对各部门单位的全面政治“体检”。一要高政治站位。既要深刻理解把握巡察工作在推进政治监督纵深发展中的利剑作用,也要深刻理解把握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要立足法治建设主责主业,紧扣被巡察单位性质职能和自身特点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被巡察单位在法治建设方面的短板弱项查实查细,切实增强巡察监督精准性。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要转变工作角色,迅速进入状态,严格服从市委巡察办的有关纪律和工作要求,高质效完成巡察期间组内各项工作任务。

    下一步,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持续聚焦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和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发挥好督察巡察人员库作用,不断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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