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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激发基层法治建设新活力
  • 发布时间: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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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进一步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泰山区司法局认真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

    坚持高位谋划,扎实推进工作。根据《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泰安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泰山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紧抓机遇,借力而为,主动和泰山区人社局对接,落实司法协理员队伍招录选聘工作。

    聚焦组织实施,保障流程规范。2024年9月份发布招聘公告,在泰山区人社局的协助下,通过广泛宣传和各镇街推荐,采取材料初审、人员面试、综合考察的方式,选聘了10名综合素质高的司法协理员。2024年11月,选聘的10名司法协理员已分别配备到1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缓解了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的局面。

    开展素质培养,提升工作能力。泰山区司法局对新选聘的司法协理员开展了集中岗前培训,并要求各司法所定期开展日常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和业务指导,提升司法协理员履职能力和纪律意识,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目前司法协理员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基层法治建设方面的作用初步凸显。

    下一步,泰山区司法局将继续抓业务效能,增强工作动力,明确司法协理员的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履职报告制度,定期了解工作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司法协理员在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中争当基层法治建设的好能手、司法所长的好帮手、公共法律服务的好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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