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年度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泰安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创新思路举措、狠抓任务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全面落实闭环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能力,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2024年,泰安市司法局加强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把握变化信息并公开,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全年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545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077条,网站总访问量近400000余次;市局“泰安司法”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152条,订阅数超5000,通过全媒体平台向社会推送,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持续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法治审核、信息核查、风险评估责任,规范办理流程,充分会商研判,严格审核把关。202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较2023年减少7件,均按要求办理答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决策预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管理,做好专题专栏更新维护,及时公开文件清理结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许可处罚、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信息汇聚整合,信息公开规范性不断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重要作用,将泰安市司法行政网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坚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健全信息资源收集、审核制度,安全检测预警机制,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测评估。并持续强化移动新媒体的使用和监测,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泰安司法”)灵活便捷与机动性强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围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查询、普法宣传、惠企服务、公共法律资源等群众需求度高的工作,不断丰富市局网站、公众号新内容。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规范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及时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1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泰安市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平台需进一步完善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全面提升政策发布和解读质量。认真做好文件集中公开和数据联通工作,规范发布政策文件、会议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同时,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加大多角度解读力度,深入开展政策评价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优化门户网站办事咨询、互动交流、调查征集等栏目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灵活便捷、机动性强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

 (三)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制定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发布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在2024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实行责任化、清单化管理。将政务公开纳入市司法局重点督办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配合做好市政府规章和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审核工作,牵头制定并公开 2024 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定期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全面服务保障我市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市司法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9件,其中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2件。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按程序办理并予以答复,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百分之百,吸收采纳率100%。目前,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在泰安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线上线下融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如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实现线上线下政务信息的同步发布和互动,既方便了群众随时随地获取政府信息,也增强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政务新媒体矩阵。构建以门户网站为主平台,其他政务新媒体账号为支撑的矩阵体系,形成聚合效应。可视化公开。通过图表、图解、视频、音频等多媒体形式,将复杂的政策文件、数据等信息进行可视化处理,方便群众理解和接受。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