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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破解执行难题
  • 发布时间:20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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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破解执行难题

      近日泰安市岱宗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征得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的同意,对一起特殊刑事案件涉案物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破解了法院执行工作的新难题,解除了利害关系人双方的后顾之忧,避免了矛盾冲突,化解了执行风险,取得了圆满的社会效果。

    1214,泰安市岱宗公证处接到了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咨询电话,询问一起特殊刑事案件的涉案物品能否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本来公证负责诉前保全,法院负责诉讼保全,两者泾渭分明。通过交流,公证员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泰安市某公司职工赵某疯狂痴迷于淘宝,挪用50万公款购买了大量古玩、书画。事发后,赵某无力偿还巨额欠款,被判5年有期徒刑,涉案部分物品(书法作品)被公安查封移送法院,大部分古玩因鉴定、识别、保管存在潜在风险,公安机关并没有查封,而是继续存放在犯罪分子家中。案件终结后,受害方泰安市某公司多次要求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追缴公款。罪犯赵某表示无力偿还公款,受害方要求执行涉案物品。

    岱岳区法院执行局表示:执行过钱,执行过车;执行过林地和土地;执行过房产和家具,却从来没有执行过大批量的古玩和书画。执行工作稍有疏忽,就由可能造成古董珍玩的损坏、丢失,甚至被利害关系人指责成徇私掉包、偷梁换柱。为此要求公证介入,监督法院执行。

    公证处立刻召开疑难公证分析会,研究古董证据保全,决定采取以下措施:1、指定资深公证员办理本案。要求公证员要详细了解掌握瓷器、陶器、青铜器等古董常识。2、对整个保全过程进行录像,对单个古董物品进行全方位摄像取证。3、要求申请人准备充足的胶带、纸箱及泡沫包装纸。

    1215晚,公证人员与申请人及岱岳区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赵某家中,对涉案物品进行核对、摄像、封存。公证员首先对赵某家中涉案古董进行整体摄影、录像,然后进入法院执行登记程序。执行法官登记的物品,公证员进行了仔细核对。每一件瓷器、紫砂物品都查明有无款识,对青铜器物则查看有无铭文。对所有古玩器物正面、反面及底部进行全方位摄像取证,然后根据物品的大小用不同规格的公证处封签标号封存,使用泡沫纸包装,缠粘胶带固定,谨慎装箱封存。整个过程历时两个半小时,80余件古玩器物无一破损。事后法院的法官高兴地说:“公证介入司法执行真是一件好事情啊!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既证明力强又方法灵活,措施多样。化解了矛盾,预防了纠纷。申请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三方都满意” 。(泰安市岱宗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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