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司法局关于选任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根据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决定在泰安市范围内选任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共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
(一)市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民监督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道正派,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关心检察工作,能按时参加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活动,有较强的监督能力;
4、泰安市内常住公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
1、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4、人民陪审员;
5、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四)人民监督员的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和《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对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十种情形实施监督。
(二)应邀参加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其他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
三、选任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年3月16日至。
人民监督员选任报名方式以所在单位和行业协会、基层党组织推荐为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社区村委员会等推荐人民监督员候选人,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符合条件的公民无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党组织推荐意见,可直接到市司法局自荐报名。
报名人员应提交《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监督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三张)、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两份复印件)、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原件和两份复印件)。自荐报名的人员还应提交户口本(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和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委会)相关证明(原件一式两份)。
3、报名地点。市直在市司法局法规科(泰山大街777号泰山传媒大厦市司法局办公楼1604室)设置报名点,接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党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名;各县市区报名在各县市区司法局。报名表可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
4、资格审查。市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人员名单。
(二)考察。市司法局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各县市区配合开展。
(三)公示。在《泰安日报》和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四)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发现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任人选,由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并在《泰安日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泰安市司法局 联系人:史 超 联系电话:8517132 15610329157
泰山区司法局 联系人:董业果 联系电话:8334376
岱岳区司法局 联系人:张清云 联系电话:8568110
新泰市司法局 联系人:于冬花 联系电话:7222061
肥城市司法局 联系人:胥 超 联系电话:3229720
宁阳县司法局 联系人:马丽丽 联系电话:13678685255
东平县司法局 联系人:王志海 联系电话:13853878387
附件: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报名表
泰安市司法局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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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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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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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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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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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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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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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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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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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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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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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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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 主要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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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人(自荐人)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司法局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市司法局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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