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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时间: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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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意见》(司发[2015]9号)要求,结合山东律师工作实际,现就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教育引导广大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恪守诚信、精通法律、维护正义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 要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坚持全员参与、自觉参与,真正触动思想,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坚持正面宣传、自我教育为主,传递行业正能量,律师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不断加强;坚持改善执业环境与监管、惩处并举,律师执业环境进一步改善,违法违规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受到查处,投诉明显减少;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针对律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学习教育和整改,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律师依法依规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日益彰显,人民群众对律师队伍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二、主要内容

    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要组织广大律师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深入开展党史国史和国情世情教育,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特征和政治优势。律师队伍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把接受党的领导作为一种自觉行动、一种责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全覆盖成果,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事务所决策、执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通过对律师队伍思想上引导,政治上激励,权利上保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律师团结在党的周围,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坚强领导。

    (二)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要组织广大律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导广大律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推进法治作为重要使命,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坚决抵制违反我国宪法原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法治观念的不良影响和侵蚀,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

    (三)始终坚持依法执业。要引导广大律师严格执行《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履行职责义务,规范执业行为。引导广大律师在执业中把精力放在熟悉案情、研究法律、提高职业素养上,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运用法律处理和解决问题,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规范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始终坚持诚信执业。要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和正确的利益观,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在从事法律服务中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注重诚信为本,坚持职业操守,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执业利益冲突限制性规定,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坚决抵制趋利化倾向和不讲职业操守、失德失信行为,提高律师队伍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五)始终坚持规范执业。要引导广大律师增强规范办案和服务意识, 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案件受理和当事人委托代理行为,严格审批手续,完善法律风险告知制度。加强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律师事务所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防范、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管理职责的落实机制,明确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的管理职责。健全完善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切实加强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活动监督、激励、约束的规范体系。

    三、主要措施

    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主要抓好三个环节: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所有律师事务所、律师都要参加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省厅将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王本群厅长做全面依法治国教育辅导报告。省厅还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举办优秀律师党员和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将依法治国学习教育内容纳入其中。指导省律师协会开发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专门课件,将专家学者讲课内容放在网上供全省律师学习。省厅、省律师协会要组织成立宣讲团,推荐到各市进行全面依法治国、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和服务宗旨等方面宣讲辅导。组织编写《律师队伍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学习材料》和正反两面教材,注重运用重要论述、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开展有针对性地教育。各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地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实际做一次专题辅导报告,并通过培训班、座谈会、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普遍进行一次全员学习教育培训。

    (二)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组织律师事务所、律师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执业实际,对照宪法、律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查摆在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以及在坚持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着力解决个别律师理想信念淡薄,脱离宪法和法律,无原则追求西方所谓“人权”和“正义”的问题,解决少数律师执业不诚信不规范、服务意识弱化的问题,解决部分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综合运用征求意见、实地检查、约谈教育、跟踪督导、限期整改等多种手段,及时准确掌握本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有关情况,重点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法律事务和重大事项变更的监管教育,对极个别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插手重大敏感事件或参与社会热点等问题的监管教育,对新设立律师事务所、新执业律师和有投诉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监管教育。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监督投诉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对有问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要依法及时严肃查处,并视情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内部通报或向社会曝光,对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律在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网站上公布。

    (三)整改提高,完善制度。针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要从行政、行业和律师事务所管理三个层次入手,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全面认真梳理,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制定的制定,建立健全律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省厅、省律师协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执业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要继续贯彻落实好省厅《关于加强律师业行风建设的意见》,加强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标准和执业规则体系,指导省律师协会出台《山东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明确律师执业不得触碰、逾越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在全行业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执业导向。组织开展争创规范律师事务所和诚信律师活动,对多年来无投诉或投诉不实、无违法违规且人民满意率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给予表彰奖励,进一步树立行业新风正气。

    四、组织领导

    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取得实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是组织开展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责任主体。省厅成立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领导小组,王本群厅长任组长,冯军副厅长、李端卫主任、苏波会长任副组长,律师管理处、人事处、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律师管理处,加强对教育的组织协调。各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开展教育情况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好落实,政工部门、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要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开展工作。要完善落实机制,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市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省厅、各市及县(市、区)司法局局领导要每人联系1-2个具有代表性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省厅将派出巡回督导组赴各地指导、检查教育开展情况。

    (二)促进行业发展。要将组织开展教育活动与推进律师业发展紧密结合,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给律师业带来的发展机遇,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业发展;要与贯彻落实省13部门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力的若干规定》紧密结合,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若干规定》,使我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有较大提高;要与贯彻落实《全省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紧密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律师业转型升级规划,明确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促进我省从传统法律服务向现代法律服务转型升级,由律师大省向强省转型升级。

    (三)加强总结宣传。要高度重视专题教育的信息报送工作,分阶段及时向省厅报送教育动态和取得的成效。省厅将在《山东律师》杂志和山东律师网站开辟专题教育专栏,推广交流各市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做法、经验和成效。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宣传教育的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律师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宣传律师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增强全社会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的认知度和认同度,为律师事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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