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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法律援助中心来泰交流学习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工作
  • 发布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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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法律援助中心来泰交流学习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工作

    827,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刘景学主任带领济南市各县市区法律援助分管局长以及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一行26人,到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中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站”参观学习。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裴晓东庭长、王华庭长、泰安市法律援助张黎主任等人陪同参观。

    济南市法律援助同仁参观了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中心以及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中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站”,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期间,裴晓东庭长做了重要讲话,从司法审判角度谈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的重要意义。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张黎主任就驻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具体职能做了详细介绍,她指出,法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立,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无缝衔接,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形成一站式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促进人民法院和法律援助机构更好地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整合了司法行政和法院的有效资源,实现了优势互补,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水平。工作站朱东升主任跟济南的同仁分享了工作实际中具体的方式方法和经典案例。最后,所有参会人员就法律援助驻法院工作站将来的发展以及进一步合作问题做了深入探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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