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病缠身追薪难 法律援助暖民心
——农民工托人送锦旗表谢意
2015年9月2日,一面“热情服务 廉明高效 一心为民 解忧排难”的锦旗送到了肥城市法律援助中心,送锦旗的是受援人王振山的亲戚王大姐,因王振山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和气管炎疾病,行动不便,遂接受王振山的委托,为援助中心送来了这面锦旗,再三表示感谢援助中心热情、高效、便捷的服务。
今年7月份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工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经询问,他叫王振山,今年50岁,于2014年4月8日开始在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公司)承包的邹平青阳工地干活,当时约定工资为每天260元,工作了75天,共计19500元,除去借支4700元,尚余14800元未予支付,干完活后王振山多次索要工资,四方公司却拒不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随着多次索要无门,加上自身又患有疾病,万般无奈之下,他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了解案情后,随即指派具有多年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山东平云律师所事务所刘传斌律师承办该案件。
刘传斌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调查取证,询问证人等,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并多次与四方公司协商,但四方公司始终拒绝支付。为此,当事人将四方公司诉至肥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基于对本案案情的分析和为受援人利益着想,刘传斌律师从维护社会和谐的理念出发,尽可能以和解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在立案后还积极找四方公司调解此案,最终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开庭前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四方公司支付王振山工资款共计9000元整,于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过付王振山;二是协议签订后,王振山与四方公司因邹平青阳工地的劳资纠纷到此解决完结,双方不得再有任何争议。
案件完结后,受益人王振山对这个结果感到非常的满意。至此,这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取得了圆满的结果,充分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