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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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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

前期,由于筹备全省司法所建设现场会及应对国家司法考试,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录入工作暂停进行。为加强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增添新生力量,现就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录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各县(市、区)不再限制报名人数,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1031日结束。

二、各县(市、区)要通过对外网站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严格报名条件,严格审查把关。提供虚假信息、持假毕业证报名,按伪造证件处理。县(市、区)如把关不严,按有关纪律从严处理。报名时一并提交32寸蓝底彩色照片及照片电子版。114日前各县(市、区)将报名人员统计表盖章后发传真至市局,统计表及照片电子版发至市局基层科邮箱。

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于11月中旬进行集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报名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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