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零距离 法律援助暖人心
2016年6月23日,叶某在肥城市公证处办理了合同权益公证,叶某与儿媳滕某来本处领取公证书时,激动的说:“公证处的领导真是好领导,真给我们家帮了大忙了,政府部门就是体恤老百姓啊!”。
2016年6月22日,申请人叶某来到肥城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权益公证,叶某的儿子小叶前不久因交通道路事故去世,因其妻子滕某没有工作,叶某与其妻年事已高均靠种地为生,一切经济来源都依靠小叶打工挣得,现在小叶的突然离世,给这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小叶的母亲由于悲伤过度,一度昏厥住院,家里为小叶处理后事及给小叶母亲治病已经花去了大部分的积蓄。小叶还遗留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重重打击给叶某一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叶某与妻子好不容易攒钱买上了房子,付了首付,还未等办理房产证,小叶就意外身亡了,叶某及其妻子为照顾儿媳及孙子以后的生活,在极度悲痛及窘困的状态中,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上述合同权益其两人所享有的份额。将上述房屋留给儿媳滕某及孙子共同继承。
本处领导考虑到叶某一家的具体困难,并且上述房屋滕某还需要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贷款,对于叶某一家的合同权益继承一案十分重视,经研究决定,立即启动了应急办证程序和法律援助程序。随后我处集中办证人员专门为叶某一家优先办理这起继承公证。一方面,我处的公证工作人员为叶某及其妻子、儿媳滕某制作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及公证谈话笔录,经当事人确认无误之后,由公证员亲自告知办理放弃、继承公证所需要注意并遵守的权利及义务,同时指导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等相关的材料,由于小叶的儿子未成年,其所有的申请材料均由其法定代理人滕某代为签署。全部过程均予以录音录像,并保留于本处专门的硬盘中存档。
办理完上述公证手续之后,公证工作人员迅速向肥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叶某一家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手续,本处领导毅然决定为叶某一家减免全部公证费用(约三千余元),得知该消息后,叶某一家激动万分,特别去感谢了本处的领导及承办公证工作人员。
肥城市公证处在践行不断强化为民服务、高效便民的宗旨的前提下,依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直至2016年6月23日,本处已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为申请人减免公证费用 一万五千余元。本处将不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服务窗口工作,坚持打造群众心中“公证服务零距离,法律援助暖人心”的业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