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东岳司法鉴定所申请增加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朱墨时序鉴定、篡改文书鉴定)及赵成仁、苏维利、李吉发、张旭等4人申请登记为司法鉴定人,为保证申请机构、人员资质真实有效,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赵成仁,男, 1933年12月26日出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讲师。工作简历:1955年5月至1955年8月原山东公安干校刑技班学习,1957年11月至1959年4月原公安部第一民警干校,文件检验班学习,1955年至1982年任济宁市公安局刑技员(主要工作文件检验)任刑侦科科长,1982年12月省公安厅授予文件检验工程师,1985年至1993年任济宁市警校校长兼文件检验教师,1994年12月济宁市物证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文书鉴定人,2005年济宁平直物证司法鉴定所负责人,文书鉴定人,2008年至今文书鉴定人。
苏维利,女,1956年2月18日出生,学历情况:中央政法学院法律专业业余专科,1994年6月毕业,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本科班,1997年12月毕业。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工作简历:1985年至2015年,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工作,2016年2月退休。
李吉发,男,1945年2月24日出生,学历情况: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专科,于1988年12月14日毕业。工作简历: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从事文痕检验、视听技术。2005年4月退休。
张旭,男,1985年11月21日出生,学历情况:山东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本科,于2009年6月毕业。工作简历:2009年7月至2014年12月昌邑市公安局。
请予以监督。
公示期限:
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2日
监督电话:
泰安市司法局:0538-8519116
山东省司法厅:0531-82923413
泰安市司法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