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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安东岳司法鉴定所增加业务范围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1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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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东岳司法鉴定所申请增加文书鉴定(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朱墨时序鉴定、篡改文书鉴定)及赵成仁、苏维利、李吉发、张旭等4人申请登记为司法鉴定人,为保证申请机构、人员资质真实有效,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赵成仁,男, 19331226日出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讲师。工作简历:19555月至19558月原山东公安干校刑技班学习,195711月至19594月原公安部第一民警干校,文件检验班学习,1955年至1982年任济宁市公安局刑技员(主要工作文件检验)任刑侦科科长,198212月省公安厅授予文件检验工程师,1985年至1993年任济宁市警校校长兼文件检验教师,199412月济宁市物证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文书鉴定人,2005年济宁平直物证司法鉴定所负责人,文书鉴定人,2008年至今文书鉴定人。

    苏维利,女,1956218日出生,学历情况:中央政法学院法律专业业余专科,19946月毕业,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本科班,199712月毕业。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工作简历:1985年至2015年,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工作,20162月退休。

    李吉发,男,1945224日出生,学历情况: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专科,于19881214日毕业。工作简历:19824月至20054月,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从事文痕检验、视听技术。20054月退休。

    张旭,男,19851121日出生,学历情况:山东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本科,于20096月毕业。工作简历:20097月至201412月昌邑市公安局。

    请予以监督。

    公示期限:

    20172162017222

    监督电话:

    泰安市司法局:0538-8519116

    山东省司法厅:0531-82923413

    泰安市司法局

    201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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