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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打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快速通道
  • 发布时间: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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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作用, 2017年12月,新泰市司法局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与市法院、公安局、法制办、金融办等部门一道进驻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着力打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快速通道”。

    一是整合资源,集中办公。近年来,新泰市道路交通事故年接处警1万余起。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处结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新泰市司法局到临沂市兰山区考察学习,选聘6名调解员,积极争取人民调解经费,筹建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并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选派律师轮流值班。与此同时,积极配合协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仲裁室、保险理赔服务工作室等一起进驻市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整合资源,集中办公,全面开展调解、立案、保全、司法确认、审判等工作,便利当事人快捷、高效、低成本化解纠纷。

    二是联动调处,调判结合。加强联调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起以人民调解为主体,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良性互动的纠纷解决机制,实现纠纷一站式办理,多渠道化解。事故处理中队依法开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引导当事人到交调委申请人民调解,提起仲裁或诉讼。调解员根据当事人申请和事故处理中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需要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告知双方到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通过仲裁或诉讼化解纠纷。

    三是规范流程,一站办结。制定张贴了《调解规则》、《调解员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流程图》等工作制度和流程。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需要事故处理中队和保险机构介入的,由事故处理中队现场勘验后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自愿选择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渠道解决。当事人参保的保险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及时提出赔偿意见,理赔到位。从事故责任认定、调解、诉讼、理赔实现“一站式”服务,达到“多元化解、多方共赢”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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