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紧紧抓住规范管理和能力提升两大重点,做到以改革破解问题、以创新促进行业发展,不断增强司法鉴定行业内生动力和服务中心大局的能力,以有效作为实现司法鉴定行业改革发展。
山东省司法厅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管理、提升能力的基础,先后研究制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管理职责的规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执业场所配置和使用规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年度考核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建立起以准入登记、资质评估、执业监管、机构建设、诚信服务等为重点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将标准化工作引入鉴定机构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全过程,与省质监局联合制定《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标准(试行)》,在全省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建立《山东司法鉴定服务标准》运行体系,目前已形成司法鉴定外观标识、服务保障、服务提供和对外服务四个规范,并申请成为地方标准。